記憶體模組廠宇瞻 (8271-TW) 首季淡季不淡,合併營收 21.65 億元,季增 10%,創近 9 季新高,毛利率 15.1%,季減 1.68 個百分點。展望第 2 季,由於系統及工控客戶需求續強,營收可望較首季微幅增加,不過,毛利率恐持續下滑,法人估,前 3 季營收可望逐季增溫,全年營收挑戰百億元,創近 7 年新高,全年純益上看 4.5 元,可望創上市來新高。

新台幣匯率第 1 季升值 6%,不少公司都出現鉅額匯損,但宇瞻第 1 季匯損僅約 480 萬元,並未對獲利造成太大的衝擊,稅後純益 1.07 億元,季增 4.9%,年增 17.6%,每股純益 1.06 元,淡季表現不淡。

宇瞻表示,第 2、3 季毛利率恐仍維持下滑趨勢,主因記憶體晶片持續漲價、成本變高,在較低價格的庫存陸續用完後,今年採購進來的成本較高,不過,因為工控布局進入收割期,支撐第 2 季的營收表現,預估可望較首季持穩向上,整體獲利則可望與上季持穩。

宇瞻指出,今年 4 個季度的營收都可望較去年同期成長,前 3 季逐季溫和成長,法人看好下半年進入傳統旺季,營運將優於上半年,尤其是工控、軍規及企業用需求將明顯增溫,全年合併營收挑戰百億元,年增挑戰逾 4 成,創近 7 年高點,每股純益可望逾 4 元、挑戰 4.5 元,創上市來新高。

宇瞻表示,第 1 季工控營收占整體營收比重 32%,PC DRAM 則增至 52%,消費型行動周邊占比為 16%,預期 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價格漲勢趨緩,目前有錢還買得到;但 NAND Flash(儲存型快閃記憶體) 有錢還不見得買得到需要的量。

宇瞻認為,目前 DRAM 價格幾乎已經到頂,第 3 季毛利率將呈現緩降,但在 NAND Flash 部分,受惠於蘋果新機 iPhone8 可望在第 3 季拉貨,預估全年價格穩定;造成 NAND Flash 缺貨,主因供應商移轉部分產能生產 3D NAND Flash,但良率卻不佳所造成。

監察委員提名人,擔任綠色逗陣董事長的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日前舉扁案與郭瑤琪案為例,針對司法改革誓言「清除司法敗類」,但司法院回應稱「不能贊同」,對此陳師孟今(7)日中午發表聲明,對司法院聲明表示失望,文中並藉日前清泉崗基地毒品案國防部長發言邏輯,以「營區草坪上的毒品」諷刺部分法官。

陳師孟在聲明中批評司法院「官場攻防話術,絲毫沒有誠實自省的意涵」,聲明並附上司法院聲明全文及連結以示慎重。最後他表示,近日常閱讀陶百川、雷震兩位賢者的著述,充實自己,從中體會出為官之道就是「擇善固執、言所當言」。對司法院聲明的反駁,請以「予豈好辯,不得已也」視之。

陳師孟在聲明中指出,他冒著「造成司法傷害」與「法官寒心」的大不韙,本於一介平民的身份,要直截了當地再度指稱,司法院最大的改善空間,就在於部份法官被黨派操控、受特定意識型態洗腦,依威權指揮行事,而不在其他。

針對司法院聲明稱:「在政黨激烈對立的社會,針對政治敏感案件,難免因當事人立場不同,對審判結果有不同感受與評價,是審判制度上難以避免的情況,舉世各國都無不同」,陳師孟則批評,「司法院這一段解釋是蠻滑稽的,本人還沒聽說有哪一個國家的司法判決 ─ 不論政治敏感與否 ─ 可以讓兩造皆大歡喜的,即使當年所羅門王的智慧判例中,恐怕做偽的一方也不會開心吧」。

陳師孟也藉清泉崗基地毒品案諷刺說,多年來我們在司法院的「營區草坪」上,屢次舉發「毒品法官」的蹤跡,如果許宗力院長仍然選擇「相信部屬」,所有的惡毒判決都是中立的「自由心證」,把責任都推給鳴笛者的政黨偏執,只怕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一旦落空,不是發表幾篇司法院聲明、譴責一下幾張烏鴉嘴,事情就能安然落幕的。

除了司法院發表聲明反擊陳師孟外,國民黨上午也召開記者會,批評陳師孟是亂司法第二彈。如果蔡英文真的在乎司法改革,就請撤回陳師孟的提名。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表示,司法院及法務部到目前為止,對陳師孟的言行不置一辭、不吭一聲,令人感到失望,果然是「英」女皇高銀行貸款條件高在上,對於「英」女皇的人馬,即使明確有損司法人員的專業與尊嚴,也不敢多置一詞,更不敢高聲抗議,司法人員的尊嚴與士氣,就在鄉愿與沈默中消逝殆盡,現在要進行司法改革,真是天大的笑話。

陳師孟聲明全文如下:

?

本人接受蔡總統提名監察委員,在記者會上以「清除司法敗類」明志,司法院隨即公開聲明「不能贊同」,並表示司法雖有可以改善的空間,但絕口否認法官有受到特定政黨利益或意識型態的影響,反而斷定本人對一些個案的評論,是「用粗疏的印象、政治的思考,將其歸咎為黨派操控、特定意識型態等非以實證為基礎的因素」,換句話說,真正不能公正中立的是本人、不是「辦綠不辦藍」的法官。

司法院的這種反應,雖說並不出人意外,仍然令人失望。該院一方面滿口承認有改善空間,另一方面又強硬地把改善空間與政治因素脫鉤,你說他自大也不對、說他知錯也不對,這是一種典型的官場攻防話術,絲毫沒有誠實自省的意涵;你若追問所謂的改善空間如果不是政治干預,那是些什麽?他一時間必定語塞,之後就拿些含糊籠統或枝枝節節的瑣事來搪塞。

本人冒著「造成司法傷害」與「法官寒心」的大不韙,本於一介平民的身份,要直截了當地再度指稱,司法院最大的改善空間,就在於部份法官被黨派操控、受特定意識型態洗腦,依威權指揮行事,而不在其他。

司法院在聲明中開宗明義強調:「法官超出黨派之外,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預,…是司法院及全體法官所信守的核心價值,不容有絲毫動搖」云云,這是有意無意混淆一件事的「應然面」與「實然面」,對全體法官「應然面」的要求,不代表全體法官在「實然面」都做到了這些要求,這個簡單的邏輯還需要「以實證為基礎」嗎?反各家銀行貸款利率比較過來說,若司法院對法官一聲令下,所有法官就都乖乖超然信守,這種推論才需要「以實證為基礎」吧。

聲明中又說:「在政黨激烈對立的社會,針對政治敏感案件,難免因當事人立場不同,對審判結果有不同感受與評價,是審判制度上難以避免的情況,舉世各國都無不同」。司法院這一段解釋是蠻滑稽的,本人還沒聽說有哪一個國家的司法判決 ─ 不論政治敏感與否 ─ 可以讓兩造皆大歡喜的,即使當年所羅門王的智慧判例中,恐怕做偽的一方也不會開心吧。司法院把本人對個案的指控,歸責於司法判決是你贏我輸的「零和遊戲」,難以同時討好立場相左、感受互異的雙方,以致某些法官的判決對綠營不利,就成了本人口中的恐龍法官,隱射本人是強人所難、無理取鬧。本人只想指出一個「小破綻」:若是本人都是以判決的結果對綠營有利或不利做為評斷,那麽扁案及其他政治敏感案件中,諸多「程序不正義」的指控是怎麽回事呢?譬如「一再延押、不准交保」、「教唆偽證不重審」、「大案併入小案」、「換法官不經被告同意」、「改採實質影響力說」、「上級法院逕為判決」等等,這些不尋常、甚至無前例的審判過程,請給個說法好嗎?

日前清泉崗基地的營區草坪上發現幾十包毒品,國防部長面對質疑時,居然堅持:「一百分的部長一定有一百分的部隊」,大家愕然;一百分的部長「應該」要帶出一百分的部隊,但那幾十包毒品被發現,証明這個「應該」落空了;即使幾起「陽性反應」都是吃感冒葯所致,仍有軍事場所門禁鬆弛的問土地如何貸款題。部長若盲目「相信部屬」,不但不是值得信賴尊敬的好長官,而且是不敢面對事實的懦夫。同樣的道理,多年來我們在司法院的「營區草坪」上,屢次舉發「毒品法官」的蹤跡,如果許宗力院長仍然選擇「相信部屬」,所有的惡毒判決都是中立的「自由心證」,把責任都推給鳴笛者的政黨偏執,只怕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一旦落空,不是發表幾篇司法院聲明、譴責一下幾張烏鴉嘴,事情就能安然落幕的。

本人的監委資格尚未經立法院審查同意,本應謹言慎行、多做功課,故近日常閱讀陶百川、雷震兩位賢者的著述,充實自己,從中體會出為官之道就是「擇善固執、言所當言」。對司法院聲明的反駁,請以「予豈好辯,不得已也」視之。

司法院網站之新聞稿:

有關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哪間銀行信貸利率低孟於3月2日提名記者會對於司法之說法,司法院回應新聞稿:

對於媒體報導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稱「…威權時代有那麼多冤案還沒有平反,不當黨產歸零為何到現在處處受阻?元凶就是『至今還盤據在司法體系,當初受黨國遺緒毒化的不肖司法官員』」等語,本院聲明如下: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不但是憲法第80條所明定,也是司法院及全體法官所信守的核心價值,不容有絲毫動搖。事實上,經過多年來的努力,台灣的審判獨立,比起先進民主法治國家,並不遜色。在司法審判實踐的過程,不僅外部獨立方面,完全排除了來自黨派與司法行政的體系性干涉;內部獨立方面,法官們也都奉超然公正、依法獨立審判、不受自身的政治偏好左右為至高守則,這原是足以自豪的法治進步與成就,我們應該加以珍惜。

雖然於個案審判,畢竟是針對立場對立的雙方當事人的爭議,進行判斷,尤其在政黨激烈對立的社會,針對政治敏感案件,難免因當事人立場的不同,對於審判結果有不同感受或評價,但這些都是審判制度上所難以避免的情況,舉世各國都無不同。在理性與高度法治文明的社會,都將此視為檢討、改革的素材,了解其真正的原因所在,究竟是法律規定?訴訟制度?或參與法庭活動之人,例如法官、檢察官、律師、證人、鑑定人..等因素,而不會用粗疏的印象、政治的思考,逕將其歸咎於黨派操控、特定意識形態等非以實證為基礎的因素,唯有如此,謹守審判獨立的法官才不會寒心,司法也才能有進步空間。

陳前祕書長歷任國家重要職務,閱歷無數,當深切了解其中底蘊,以及如何真正改革司法的方案。本院承認司法還有很多值得改善空間,深知人民的信賴要靠司法本身的努力與表現來贏取,也樂見陳前祕書長於就任監察委員後,行使其法定職權,監督司法以提昇人民信賴,但就其前述發言,仍不能贊同,並就因此可能造成司法的傷害,表示憂心。

民間借貸能相信嗎?

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風險也很大,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刷卡換現金、票貼放款、保證借到錢、汽機車借款免留車、免擔保免抵押等等,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

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

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簡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從靈活性來看:簡單地說,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只要雙方認可,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就可以承做,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必須有抵押、公證和擔保;簡便性:流程簡便,手續辦理簡單,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快速性: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因為手續簡便,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

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

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對借貸人進行審核,符合借貸條件,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利息、地點,最後就發放貸款。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便利,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也是一個保證,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絕對不能馬虎!

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

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

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

刑法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裁判字號: 27年上第 520 號

要旨: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乘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在第一條件,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在第二條件,係指就原本利率、時期核算急需一筆錢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

此項犯罪,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始能成立。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預定苛刻條件,一俟他人告貸,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

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利息、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以免後續發生問題,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

急貸款當日審核哪裡有-台南小額借貸

沒工作可以貸款嗎?基隆借錢管道

急貸款當日審核哪裡有?高雄二胎房貸

(推薦)新竹小額借錢諮詢銀行貸款代辦公司

信用貸款代辦公司-線上諮詢各大銀行方案


8A952BF5F3E52196
arrow
arrow

    davidnc57y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