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於開庭結束後接受媒體採訪。照片:法操司想傳媒

文/法操司想傳媒授權Yahoo奇摩新聞,請勿轉載。

浩鼎案第二次準備程序庭

時間:106年3月22日 09:30

地點:士林地方法院法院第10法庭

上一次浩鼎案開庭,主要針對被告翁啟惠和張念慈限制出境相關問題的審理,雖然,過程中對於所涉爭點有提出辯論,但並未對於卷證資料進行任何的整理。

因此,嚴格說起來,這次的審理,才可算是實質上的第一次準備程序。由於浩鼎案所涉的卷證資料繁多,本次開庭,受命法官將程序分成三個部分,分別為翁啟惠法定職務認定、150萬股技術股期約對價關係,以及300萬股股票及其對價關係。

卡債追溯期多久 就讓《法操》繼續帶大家來瞭解,本次審理到底發生什麼事吧!

檢察官到底是認定「有違背職務」還是「未違背職務」收賄呢?個人信用貸款資格

關於貪污罪中,很重要的部分在於「職務上行為的界定」。需要先明確界定出哪些是公務員的職務行為,才能進一步去探討:是否有利用職務收賄。審理一開始,法官先詢問了檢察官,希望可以確定起訴範圍,認為本件到底是「不違背職務的貪汙罪」還是「違背職務的貪汙罪」。

檢察官表明,針對「技術股期約」部分,屬於「不」違背職務的貪汙罪,但第二部分300萬股的部分,檢察官當庭變更起訴法條,認為翁啟惠違反中央研究院的內部行政規則,未揭露利益衝突以及相關迴避等事由,認定其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1項5款,對於「違背職務行為」要求賄賂。

對於檢察官當庭變更起訴法條,被告辯護人表示,檢察官並未事先提出任何書狀,卻當庭提出先前起訴書完全沒有的內容,在沒有書面資料可以判斷的情況下,無法得知檢察官到底改變了那些起訴事實,因此無法進行答辯。

隨後,檢察官強調並未變更起訴犯罪事實,也表示會在兩個禮拜內提出補充理由狀。

當庭變更起訴法條,實有不當

檢察官當庭變更起訴法條的行為,雖然沒有違法,但確有不當。

首先,此舉對於被告的訴訟防禦造成突襲,讓被告無法針對檢察官所述,提出答辯及攻防。另外,也延宕了訴訟程序進行,法官在這次的審理程序中,本來希望可以釐清各個爭點,將有爭議的部分抓出來,盡快進入審理程序,但由於檢察官臨時變更法條,導致「300萬股股票及其對價關係」的部分,無法進行爭點整理的程序。

再者,社會對檢察官的期待,是在有足夠的事證下,認為有犯罪可能,才可以將被告起訴,起訴與否,應是個嚴謹、審慎的過程。而當我們聚焦來看浩鼎案,此一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涉及到我國最高研究機構院長是否涉嫌貪污,檢察官卻在起訴時,未審慎考慮起訴罪名,如此倉促的在法庭上變更起訴法條,實有不當。

旁聽席不足,影響法庭秩序

通常,受到社會矚目的案件,法院都採取發放旁聽證的方式,以維持法庭秩序。士林地方法院也不例外,在浩鼎案第一次開庭時,就提前於士林地方法院的官網上公告,但上次登記的人數不多。這次,士林地方法院也預先告知,分別有10席記者旁聽席及20席的民眾席,採網路登記。今日《法操》編輯到現場,發現已經有許多人在現場排隊,詢問旁聽事宜,現場人員表示,可現場補位。

在過去《法操》臨庭的經驗,通常會規定預先登記的民眾需要提早到場,若未到場,則會取消資格。本次士林地方法院的做法是,待開庭後,才開始讓候補的人進入法庭旁聽,但法官已經開始審理了,民眾卻還在入場找座位,也影響了法庭秩序。

本次開庭,受命法官相當認真,希望可以盡快將問題聚焦,採用非常有時序的方式,將有爭議、沒有爭議的部分,區分出來,但由於案件的內容,涉及到非常多書信往來,中間有許多中英文轉譯的問題,雙方對證據清單中電子郵件內容的解釋也有不同。再加上,檢方又更改了「300萬股部分」的起訴法條,有許多爭點需要釐清,還待檢辯雙方提出更多事證。

目前,本案也暫定2017年5月3日為下次準備程序的審理,《法操》也會持續帶著大家,繼續關心浩鼎案的後續發展!

延伸閱讀:
【浩鼎案】觀戰重點:翁啟惠「收賄」浩鼎公司「150萬技術股的期約」「300萬股公司股票」?

本息平均攤還法

每期償還固定的本息總額,但本金與利息所佔比例每期都不同,本金部分逐漸增加、利息部分則逐漸減少。

放款

是金融機構授信業務的其中一種,依期間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授信、中期授信及長期授信,除此之外也可分為擔保授信及無擔保授信。

股票質借

當手中持有股票又有短期資金週轉的需求,可向銀行提出申請股票質押貸款,經銀行核淮後申請人持「證券存摺」向集保公司辦理質權設定完成後,銀行即可撥款。

信用評分信用瑕疵貸款

信用評分為衡量信用申請者違約或逾期風險所計算的一種數值。放款機構利用它對所有申請信用的消費者加以排序,決定信用申請者是否符合資格,及其可貸款金額與適用利率,銀行會依申請者的年資、薪資等等做一個快速篩選,一旦分數不足,即無法申請貸款。

保單借款

保險人有資金需求時,可以用自己的保單來向保險公司質借,只要被保險人投保超過一定期間,保單就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保戶即可提出申請保單質借。

帳戶管理費

銀行為節約成本所訂定,若存戶存款金額未達銀行標準,又沒有辦理銷戶,銀行就會收取帳戶管理費。一般申請貸款而辦理的帳戶,也會收取帳戶管理費。

票貼

憑未到期票據去銀行辦理貼現,但銀行通常會接受的客票必須是公司皆為正常營運的應收票據,此種借款方式即是「調現」、「票貼」。銀行通常僅會給予票款約八成的貸款額度,並需要以客票當作副擔保品,以票到期所回收的票款,來作為還款來源。如急需運用到現金,就可拿還未到期的票據先去銀行做抵押,換取資金靈活運用。

連帶保證人

按實務上的判例,連帶保證人等同於債務人,民法中未有「連帶保證人」的規定,針對連帶及保證於民法中的相關規範有債編第四節「多數債務人」與第二十四節「保證」兩種定義。

連帶債務(即多數債務人)乃出自於民法§272條: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而保證之意義係出自於民法§739條: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但保證人尚擁有先訴抗辯權,在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以前,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民法§745)。

由於保證人尚有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保障權益,債權人針對債權保全時需先對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待無效果後,方能對保證人之財產強制執行,債權回收上需耗費不少時間。故債權人多在契約中將保證人附帶「連帶」二字,使保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該筆債務成為連帶債務,造成連帶保證人與主借款人負同一債務的狀況,致達成民法§272條之要件。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民法§273),因此在法律關係上,連帶保證人等同於連帶債務人。

循環型貸款

貸款依還款方式可分為本息攤還貸款與循環型貸款,本息攤還貸款為核貸後依約定的貸款年限,按期攤還每期償還本金及利息;而循環型貸款則是指銀行核定一個額度,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貸款方式

如何恢復信用

當天急需現金!缺錢!怎麼辦 台東民間信貸

沒錢交保怎麼辦?怎麼跟銀行借錢諮詢

沒工作、領現金、無財力可以借錢嗎 桃園哪裡可以借錢

信用不良如何借錢信用不好如何辦信貸 信用瑕疵辦信用卡

個別協商前置協商


4D36CA6428497ED2
arrow
arrow

    davidnc57y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